Ofo公司基本将其所有的共享单车都质押给了其他公司以作融资,其质押的共享单车仍在各地跑着,可能大家有点不理解这样的行为。将共享单车质押是一种动产质押的行为,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共享单车质押这种法律行为。
一、共享单车质押是一种动产质押的行为
共享单车是一种动产,ofo公司将其所有的共享单车移交给其债权人占有,用动产来担保自己
债务的履行,当其不履行
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物折价抵债或者以拍卖、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质押的单车。这样子以动产做质押以担保债权实现的行为,叫作动产质押。
二、共享单车质押里各方的关系是怎样的?
在共享单车质押这行为里面,ofo公司为出质人,其债权人是质权人,移交给债权人占有的共享单车为质物。要设定动产质押,必须要订立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是一种诺成合同,即双方合意达成即成立,而不需要将共享单车实际交付。
三、共享单车质押这种动产质押行为有什么优点?
动产质押相比于向银行贷款,更加的灵活,有利于中小型企业快速回血,拓展了企业的融资渠道,用资产去生资本,更加的简便,相比普通融资方式有更少的程序的优点,减少了融资的成本。
四、ofo将共享单车质押有什么风险?
Ofo将共享单车质押可以化解ofo公司的资金不足的问题,帮助其融资,但是,另一方面也把它本身公司资金不足的缺点暴露出来,使得用户对其公司的信用度下降,对于其收取的押金的担心也随之而来。另外,ofo几乎把所有的单车质押出去,而其债权人中不乏有想要进驻共享单车这个前景很好的新兴市场的,原股东能不能保住自己对公司的管理权就是个不能确定的问题了。一旦ofo公司不能偿还
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实现自己的质权,对于ofo公司的经营管理是一大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