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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定试用期约定多长是合法?|大连律师
2021-07-28 10:57:57
现在很多企业招聘员工后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五花八门,有的试用期竟然长达1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所以,试用期不是随便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明白这些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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