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资诉讼实际上是将律师的诉讼业务与企业的融资业务结合在一起的新的商业模式。其发端于欧美国家的诉讼融资业务(Litigation Finance)。在垫资诉讼的情形下,因为当事人暂时不能完全支付或部分支付诉讼所需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费用,因此由第三方公司先行垫付,待案件胜诉后,垫付公司再收回所垫付款项,并分取一部分收益。
垫资诉讼模式是针对当下诉讼实践的问题所提出的:法律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寻求律师帮助往往是使用熟人介绍或网上检索这样的传统方式,一方面,熟人介绍的律师很可能并非自己所涉及纠纷的专业领域律师,而律师碍于熟人面子少收费,当事人也很难确信律师可以为自己不遗余力;而另一方面,网上检索的律师因没有熟人背书,是否能找到专业、负责的律师甚至要诉诸于运气。更不用说传统的律师收费模式是先收费再办案的形式,当事人对案件的把控远不如律师,败诉后甚至要承担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双重风险。
而通过公司垫付的方式预先替当事人支付诉讼中各项费用,实际上是将当事人的诉讼风险转嫁给垫付公司,尤其是对那些诉前经济能力不强,不能足额承担起各项诉讼费用的当事人,垫资公司的创新商业模式为他们带来一线生机。
作者:刘泽宇
202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