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的依据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关于男女离婚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男女离婚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1、男女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的依据是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按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4、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5、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三、抚养费要支付到孩子几岁
1、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但又有下面两种情况: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