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夫妻百日恩,但也有另一句话,那就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时各自飞,相信大家都很耳熟。由于各种困难,导致欠债,而夫妻举债时,一般是由一方对外举债的,许多都是为了帮助家庭过上更好的生活或者进行经营活动,那么如果是一方帮助另一方借了钱,离婚了怎么认定呢?欢迎阅读下文了解更多。
婚后帮老公借了钱,离婚了怎么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后女方帮男方借钱的,由于双方都知道借钱的事情,是属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离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院是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比如车子,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比如为维持家庭日常生计欠的钱。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欠钱,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为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又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