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的诉讼案件根据合同的性质、诉讼标的数额等情况会出现不同的计算结果。那么,合同纠纷法院诉讼费收费?诉讼费计算公式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纠纷法院诉讼费收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一)案件受理费。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其他诉讼费用。
(二)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
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
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二、诉讼费计算公式
诉讼费计算公式:
(一)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三)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四)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五)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六)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七)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八)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九)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十)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三、诉讼费用需在什么时候交纳完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