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按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则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果逾期仍不缴纳,则处以欠缴数额1-3倍不等罚款。
未补缴完成时,如果此单位的职工发生工伤,那么工伤职工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费用都由该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是如何规定的?
如果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