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在网络上看到一个小段子:讲的是一位男子和一位女子因相亲熟知后,火速结了婚,婚后男子才发现与女方脾气、性格并不合适,完全不能共同生活。因此想与女方离婚,并且声称婚前给了女方一大笔彩礼钱,现在不仅想跟女方离婚,还想把之前给女方的彩礼也一起要回。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因彩礼退还产生的民事纠纷比较多,那么婚前彩礼,在婚后到底能不能要求返还呢?最新的法律法规给予了我们答案:
一、婚前彩礼,婚后可以要求返还
男方给付彩礼后,如果出现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等情况时,根据法律规定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
依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因彩礼引发诉讼时,需准备的材料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是不能反映出双方谈婚论嫁状态的。
2.证明已给付财产的证据
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款记录、现金收条等,购买车辆或房产等出资证明。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习俗
可以找当地村民或者附近居民作证。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的婚姻家庭行为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