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起诉离婚的管辖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的管辖怎样的
1、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起诉离婚程序有哪些
1、起诉离婚程序阶段之起诉阶段。需要起诉离婚首先需要向管辖法院提交解除婚姻关系的申请的离婚诉讼状。法院受理案件后即可进入诉讼离婚程序。
2、起诉离婚程序阶段之审理阶段。按照国家诉讼法的规定,审理被分为审理前准备阶段、调解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3、审理前准备阶段。法院收到离婚申请诉讼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立案并在立案五天内把诉讼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人收到诉讼状后必须在十五天内上交答辩状到法院,法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原告和被告参加诉讼的时间。
4、调解阶段。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后,首先会对当事人双发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进行和解,调解后达成和好的离婚案件结束,调解达成协议离婚的,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发放给当事人。
5、开庭审理阶段。如果调解不能达成一致,将会进行开庭审理。法院会再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双方开庭时间。开庭时法院公布资料,然后提问双方进行答辩。
6、起诉离婚程序之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庭审的情况,在十个工作日内给当事人双方送达判决书。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申请上诉进入二审诉讼程序。
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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