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结婚之初感情是很好的,随着家庭琐碎等等影响下,感情慢慢就变了质,甚至闹上法庭没完没了,这其中就会涉及到财产上的分割,那么,夫妻离婚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下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详细介绍,请大家一起来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财产纠纷怎么解决
夫妻双方离婚的,在财产上协商一致可自行处置,若协商不一致,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按法律规定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会平均分配;若一方存在如家暴、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情形,会在一定程度上少分。
二、离婚案件管辖地如何选择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
2、在离婚时未涉及到的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之次日起起算。
3、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之次日起起算。
4、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离婚之次日起起算。
5、不服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效为两年,自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次日起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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