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遇到法律问题时,有的朋友首先想到的是找律师咨询,而有一部分朋友想到的是先找
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
法律咨询,但是这里有什么区别吗?找律师
法律咨询更好,还是找
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咨询更有效?
小编作为一名法律人,给大家讲一讲这个问题。
首先小编认为两种方式都是可以采用的,但具体采取哪个
法律咨询的方式,就要看你遇到什么样的法律问题。
因为法律问题与当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一定的关联,导致每个人的法律问题内容千差万别,因此每个人的法律问题都是不同的。
如果你的法律问题,不需要找律师诉讼(俗称:打官司)只是有疑惑,对一些问题不是很理解,这时建议你选择法律援助机构进行法律咨询。
这是因为,如果你想打官司诉讼的话,
法律援助机构在为你提供
法律咨询解答后,是无法继续提供诉讼法律服务的,而直接找律师
法律咨询后,该律师了解详细的案情后,可以第一时间为你继续提供案件诉讼法律服务。
所以,当你遇到比如遗嘱怎么公正、邻居小狗扰民、借条怎么写、怎么写举报信、单位不给交社保(因为社保问题,劳动
仲裁和法院不受理)、在街上丢钱了到哪个派出所报案、煤气公司给你停天然气了等等这些日常不需要通过诉讼(打官司)解决的法律问题,可以向
法律援助机构进行
法律咨询,一般都可以解决,而且还是免费的。
大连法能律师事务所
律师热线:400-881-7731
从人性角度去分析,也是可以得出上述同样的结论。
法律援助机构是由体制内的一些公职律师、持证的法律工作者、及律师组成的公益性质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因此,当事人到
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当面
法律咨询或者通过电话向
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咨询时,工作人员一定会依法给你提供一个标准答案,但仅此而已。
但是如果你到律师事务所付费当面
法律咨询,或者是与律师电话
法律咨询时,律师可以深入详细地为你解答
法律咨询问题,尤其是你付费或者你的法律问题很可能需要诉讼时,律师一般会很认真、详细地为你解答
法律咨询。这是因为,一旦你付费了,这就形成了法律上的委托法律关系,律师必须按照律师行业规定及职业操守,律师有责任应该认真客观地解答你的
法律咨询,就像一些便利店把本来要扔掉的快过期的面包送给你,即使你吃坏肚子,便利店也不会负责的,因为是免费给你的,但是如果便利店卖给你的面包,你吃坏肚子了,因为你付款了,双方形成了买卖法律关系,便利店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因此正常的便利店是不敢卖给客户快过期的面包,你找
律师咨询也是同样的道理。
另一方面,你
法律咨询的问题与律师经济利益关系紧密时,律师会认真解答、并给你一个明确的答案。但
法律援助机构更多的意义是为了完成公共工作任务,进行社会公益援助,是对社会法律需求群体的帮助,而不是为你一个人提供服务而设立的。
说到这里,你应该懂它们的区别了吧。总的来说,日常小问题问问
法律援助机构也无妨,但你遇到大问题时,小编还是建议你直接问律师,如果是很重要的问题,付费效果会更好一些,你会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及后续的法律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