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案件是一个大类,涉及到多个罪名,比如说诈骗罪,挪用公款罪等,造成个人或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立案后对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量刑,除了判刑之外,很多人关注一个问题,那就是经济案件判刑还要还钱吗?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经济案件判刑还要还钱吗
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人之常情,借债还钱都是天经地义的。现在无经济能力偿还,可能是事实,但并不能以此作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理由,无视或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有可能被拘留。
1、如果判决还没判,对方主动还款取得谅解可能提供从轻量刑的机会,如他不还可能法官会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里往重了判一些。
2、如果判决都已经下了,对方不还款也没什么不利后果,最多就是减不了刑而已。
3、如果确实是无力偿还,法院不会采取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时间一般是生效判决后从申请执行开始到执行完毕六个月。
二、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对付
1、出具借条时,要求对方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最好有大小写),借款人签名按印(最好附有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日期,如果是付利息的借款注明利息计算方式及还款期限,还可增加约定违约责任;
2、如果无借条等证明借款事实发生,借款人又否认的情况下,出借人要找见证人或知情人出面协调或出庭作证,证明借款事实的发生,也可以在和对方接触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证明借款事实;
3、如果遇到借款人不知所踪,下落不明,应及时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法院受理后可以通过公告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然如对方仍下落不明,无可供执行财产,判决将得不到立即执行。因此,要及时起诉,胜诉后再行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配合法院强制执行。
三、起诉欠钱不还的后果
1、如果有人欠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
2、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
3、支付令发出以后,对方如在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如在15日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自动失效。债权人此时只能起诉,通过打官司来要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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