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不同责任划分承担的损失赔偿也会不一样,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规定是由交通部门进行责任鉴定出具责任书,划分依据是对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哪几种
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其具体内容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三、车祸责任划分不服怎么办
对车祸责任划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复核以一次为限;也可以就车祸民事赔偿提起诉讼,通过质证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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