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难免会有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又反悔想要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比如在买卖关系中对所购买的物品退货就是对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况。不过,合同不能随随便便解除,是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来解除的,那具体可通过哪些途径解除合同?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可通过哪些途径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必须签署相关的劳动合同,才能构成合法的劳动关系,如果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违反法律有哪些规定?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获得相应赔偿吗? 一、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违反法律有哪些规定 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
不是所有的人都会选择安分守己的挣钱,有些人会为了利益,采取非法手段,假冒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从而获取利益。那么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呢?是否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挽回自己的损失呢?针对这些问题,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假冒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合法吗? 根据《合同法》规定,假冒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是不合法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二、假冒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不得采用下列欺诈...
不一定要公证,可以视情况而定。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无违法事项,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是有效力的,是可以产生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 一、合同需要公证吗? 不一定要公证,可以视情况而定。 我国对合同形式采用以不要式为原则,一般不加限制,法律只规定特定种类的合同必须具备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 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无违法事项,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是有效力的,是可以产生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 公证形式只是其中一种,公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的方式,订立合同时所采取的一种合同形式。公证机...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代签合同是经常遇见的事情。如果操作规范则已,但是,当操作不规范,事后无法证明卖方本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关系就容易出现交易风险,尤其对于买方而言可能带来经济上的损失。那么,代签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的事项 1、核对《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姓名与卖方的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核对“房证”与“契税完税凭证”记载信息是否相一致。 提示:仔细核对上述信息可以尽量避免无处分权人擅自出售父母、爱人、兄弟姐...
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一、不服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怎么办?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不服该怎么办: (一)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
出车祸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首先要选择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即,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能被法院认可。其次,最关键的,就是在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选择对我们有利的鉴定机构。 一、出车祸后去哪儿做伤残鉴定? 出车祸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机构怎么选? 首先要选择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即,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能被法院认可。 其次,最关键的,就是在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选择对我们有利的鉴定机构。把握好...
交通事故中出现伤残的情况,一方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在办理赔偿手续的时候,车主就想让保险公司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伤残补偿是保险公司赔偿吗?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伤残补偿是保险公司赔偿吗 交通事故伤残补偿是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只承担保险额度内的赔偿,超过部分是不会赔偿的。 二、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
出车祸后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出车祸后诉讼时效是多久 出车祸后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
处理交通事故,相信大家第一选择都是交警的处理,或者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和解。如果对于前者的处理结果都不满意,那么很有可能就会进入诉讼程序,请求法院来处理。那么,关于交通事故诉讼的时效,法院的选择以及诉讼主体的确定这些法律知识,您又了解多少呢?。 一、在什么时间内可以提起事故诉讼? 在不同的案件中,会有不同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所致。 ...
新冠大流行期间劳动用工问题解答 自新冠疫情管控措施逐步放开以来,需要外出办公的每一位劳动者都面临着新冠感染的风险,对于劳动者而言,“阳性”人员的劳动待遇如何?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工资是否能够正常发放?以上问题想必是广大劳动者重点关心的问题。以下内容,笔者将参照相关规定,梳理相关内容,将最简洁、易懂的劳动法律知识呈现出来。 一、关于阳性劳动者劳动合同问题 对于阳性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问题,原则上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感染新冠肺炎无法正常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
我们都知道吸毒是会上瘾的,吸毒的人经常都是不受控制的,所以,毒品犯罪是严重影响我国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的,那么毒品犯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毒品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毒品犯罪的从重情节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毒品犯罪的认定标准 走私、贩卖、制造、运输毒品罪有四种行为方式,其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因行为方式而异。 (一)走私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走私毒品主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输入毒品分为陆路输入与海路、空路输入。陆路输入应当越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 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
一般来说犯罪后都会被处罚的,至于情节的严重程度就会影响量刑,但是也有一些法定情形是可以减刑或者从轻处罚的,挪用资金罪一般指的是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资金取走,超过三个月不归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起刑点是五千元,一般是判处有期徒刑。那么挪用资金罪有哪些减刑的情节?挪用资金罪一般怎么处罚呢,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怎么区分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挪用资金罪有哪些减刑的情节的相关知识。 一、挪用资金罪有哪些减刑的情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法定的从轻情节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
犯罪具有很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毒品犯罪也是如此,很多人以为毒品犯罪未遂是不用负责任的,其实不然。毒品犯罪既遂的认定相对而言是比较容易的,关于毒品犯罪未遂的认定标准难度大点。下面就为大家带来毒品犯罪未遂如何认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毒品犯罪未遂如何认定 毒品犯罪未遂这样一个主题属于毒品犯罪的时间属性,是毒品犯罪的停止形态的范畴,因此讨论毒品犯罪的未遂标准,我们需要从毒品犯罪行为的时间进展出发进行讨论,毒品犯罪的预备、未遂、既遂是毒品犯罪行为在时间上的不同阶段的进展。依据犯罪未遂状态所处的时间阶段,我们可以分为两方面进行讨论,一是犯罪...
摘要:我国对于毒品犯罪一直严厉打击,并且,在我国无论吸毒、藏毒还是贩毒都要受到相关法律的严厉惩罚。在这三种犯罪之中,贩毒人员会受到国家最大力度的惩处。那么,贩毒是什么类型的犯罪呢?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 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对于贩卖毒品这种行为在我国属于刑事犯罪中的一种,法律规定不论行为人贩卖的毒品数量是多少,一律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了九小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它们依次是: 1、扰乱公共秩序罪; 2、妨害司法罪; 3、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4、妨害文物管理罪; ...
摘要:我国法律规定,贩毒犯罪不管是卖了几克、贩卖的具体是什么毒品都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涉嫌贩毒罪被刑拘了,对于贩毒犯罪又能判缓刑吗?这个也是很多犯罪嫌疑人很关心的问题之一,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 缓刑的适用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
摘要:从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中可以看出来,对于毒品犯罪的,无论数量多少一律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也可以说贩卖毒品罪的立案标准是不计毒品数量的。这样的规定让很多人都有了一定的警惕性,这就是政府部门想要有的效果。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贩卖罪如何量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1、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其标准为必须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
摘要:对于涉嫌构成贩卖毒品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讲,其是否可以被保释出来呢?也就是说能不能对涉嫌贩毒的人取保候审。相信这是很多家属很关心的问题,今日我们详细了解。 一、涉嫌贩毒可以保释出来吗 关键看是否为贩毒,如果构成保释的可能性不大,贩毒量刑极重。50克(也就是一两)以上就要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海洛因1千克以上就可能判死刑,毫无疑问,对于死罪一般是不能保释的。 申请保释需要满足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
摘要:关于精麻药品从本质上来说,还是属于药品的,但由于成分中含有毒品,因此被犯罪分子加以利用。当案件的严重性被定义为犯罪将会被判刑,那么究竟会被判多少年呢?这个是大家很关心的,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 提供精麻药品是犯罪,参照贩卖毒品罪的判刑规定来。具体如下: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
摘要:我国对毒品的打击是比较严的,很多时候在涉及到毒品方面的行为上,都是规定为犯罪的。那么在现实中提供精麻药品是犯罪吗? 精麻药品是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合称,提到精麻药品可能一般人不会把它与毒品联系起来,其实有些毒品就是用来医药临床,例如杜冷丁,它是用来在手术时减轻疼痛的。看提供精麻药品是不是毒品,关键要看精麻药品是否符合毒品的特征,即它是否具有如下几点: 1,依赖性:能使人在生理上成瘾从而让人心理成瘾,一旦不能继续吸食会出现戒断反应 2,耐受性:用药量随着人对毒品的依赖而逐步增加,直到用药致死 3,非法性:毒品很某种程度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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