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是不需要双方到场的,一方签订其认定书也是有效的。同时认定书复核需要的材料包括了申请人递交的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等。
一、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要双方到场吗
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是不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的,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二、交通责任认定书复核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责任认定书复核需要的材料:
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5.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三、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有用吗
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是有用的,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份十分重要的证据,事故认定书直接载明了案件发生的事实,在无其他充分相反证据的前提下,法院会认可 此证据。法律快车提醒您,但责任认定书不是法院判决民事赔偿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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